{{ $t('FEZ002') }} 輔導處|
| 說明: |
| 一、 | 依據本府115年3月26日府社行字第1150056146號函辦理。 |
| 二、 | 本市志願服務獎勵獎項:績優志願服務人員獎、志工終身奉獻獎、青銀共服志工獎、模範志工家庭獎、績優志工團隊獎,獎勵資格及推薦應備文件請參閱旨揭實施計畫。 |
| 三、 | 推薦方式及日程如下:績優志願服務人員獎、志工終身奉 獻獎、青銀共服志工獎及模範志工家庭獎,由志願服務運 用單位填具申請獎勵事蹟表,並檢具相關證明文件,於115年7月24日前函報本府教育處辦理。 |
| 四、 | 所推薦志工每人應簽署個人資料使用授權同意書一份(如附件),請與推薦文件一併提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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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6-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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