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輔導處|
主旨: | 檢送本市114學年度特殊教育輔導團輔導員遴選簡章及報名表一份,請貴校轉知訊息並推薦報名,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本市國民教育及特殊教育地方輔導團設置及組織運作要點辦理。 |
二、 | 報名資格:本市高中及國民中小學(含國立清華大學附設實驗小學與國立新竹科學園區實驗高級中學國中小部)持有各類合格特殊教育教師證,並具備三年以上之特殊教育班實際教學經驗之現職正式教師且服務成績優良者。另,報名資賦優異組持有合格教師證,並具備三年以上之資優班實際教學經驗之現職正式教師且服務成績優良者,亦具備報名資格。 |
三、 | 報名期限:即日起至114年5月20日(星期二)止。 |
四、 | 報名方式:請備妥表件逕送「新竹市特殊教育輔導團」(新竹市水田街33號新竹市特殊教育中心),繳交表件一律以A4格式印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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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2025-05-12
{{ $t('FEZ014') }} 2025-06-11|
{{ $t('FEZ004') }} 2025-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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