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 范文祥
{{ $t('FEZ002') }} 學務處|
一、目的:鼓勵學生藉由參與在地社區關懷據點或巷弄長照站所舉辦的不同文化交流的藝文活動(如:動態的舞蹈或靜態的益智遊戲),透過畫筆創意揮灑,化作藝術作品。
二、活動辦法:
紙張限四開(約54×39公分,原始創作媒材及繪製材料不拘,平面繪畫、版畫、貼畫…,黑白彩色均可。
每人限參加一件。
三、收件方式:
收件日期:自即日起至民國114年5月23日止。
送達或郵寄:106臺北市大安區新生南路3段20之1號2樓
{{ $t('FEZ003') }} 2025-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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