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 許恬寧
{{ $t('FEZ002') }} 輔導處|
主旨: | 有關辦理本市國小特教需求學生跨階段轉銜安置班級總量限制國中作業,詳如說明,請查照。 |
說明: |
一、 | 為配合本市班級總量限制學校作業流程,依據總量限制學校相關辦法及本市身障學生入學國民教育階段安置原則辦理。 |
二、 | 本市114學年度實施班級總量限制學校為三民國中、光武國中、竹光國中、培英國中及建功高中國中部。 |
三、 | 貴校113學年度國小應屆畢業生設籍於前述國中學區並有意願就讀該校者,請轉知家長依各校入學作業規定提供戶籍資料與居住證明等文件,如下: |
(一) | 三個月內核發之戶籍謄本詳細記事或新式戶口名簿影本 (含現住人口、詳細記事),學生戶籍須與直系血親尊親 屬或法定代理人同一戶籍。申請光武國中、建功高中國中部者另請提供三個月內核定之遷徙紀錄證明書。 |
(二) | 居住證明文件: |
1、 | 房屋自有者:房屋所有權狀影本(所有權人須為學生直系尊親屬)或114年房屋稅籍證明影本。 |
2、 | 非房屋自有者:經法院公證之租賃契約(承租日期必須 涵蓋114年3月15日~114年9月1日)。 |
(三) | 家訪同意書。 |
四、 | 前項資料請以一生一份裝訂並彙整名單(格式如附表), 於114年2月24日(週一)中午12時前逕送本府教育處特前科或本市特教資源中心,逾期不候。 |
五、 | 資料審查及排序錄取結果另函知相關學校。 |
{{ $t('FEZ012') }}
{{ $t('FEZ003') }} 2025-02-07
{{ $t('FEZ014') }} 2025-03-09|
{{ $t('FEZ004') }} 2025-02-07|
{{ $t('FEZ005') }} 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