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務處|
說明: |
一、 | 依據本府社會處113年8月27日府社行字第1130138679號及中華民國志工總會113年8月20日(113)中華志總美字第1130004號函辦理。 |
二、 | 旨揭活動訂於113年12月7日(星期六)下午1時,假高雄市立文化中心(高雄市苓雅區五福一路67號)舉行表揚典禮。 |
三、 | 推薦對象: |
(一) | 模範志願服務家庭:家庭中應有二人以上參與志願服務滿五年以上,且每人時數達二千五百小時以上,其他家庭成員需服務滿三年三百小時以上,全家服務總時數達六千小時以上。(家庭成員:申請人之配偶、直系親屬(含配偶))。 |
(二) | 志工終身奉獻獎:志工年滿七十歲以上,領有志願服務紀錄冊,參與志願服務滿二十年,且服務總時數達一萬二千小時以上,目前仍獻身於志願服務工作。 |
四、 | 請踴躍推薦符合條件之志願服務家庭及個人參加選拔,並於即日起自113年9月23日止,將推薦相關資料,以掛號逕送中華民國志工總會。 |
五、 | 檢附原函影本、實施計畫及推薦表格各1份。 |
{{ $t('FEZ012') }}
{{ $t('FEZ003') }} 2024-08-30
{{ $t('FEZ014') }} 2024-09-29|
{{ $t('FEZ004') }} 2024-08-30|
{{ $t('FEZ005') }} 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