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人事室|
主旨:有關中華民國全國公務人員協會112年度團體傷害保險方案,將由新光產物保險公司改由華南產物保險公司接續承保,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中華民國全國公務人員協會112年8月10日全公協字第1121002700號函辦理。
二、各類保險方案、內容、投保要件等細節,或各機關學校如需舉辦說明會時,均可逕洽『晨陽保險經紀人股份有限公司』,該公司將儘速安排專員前往服務;或如有任何保險疑義,亦可洽詢該公司客服專線:0800-088-606客服經理:黃彥文。
三、檢附原函電子檔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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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2023-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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