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輔導處|
主旨: | 辦理本市國小特教需求學生跨階段轉銜安置班級總量限制國中作業,詳如說明,請查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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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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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為配合本市班級總量限制學校作業流程,依據總量限制學校相關辦法及本市身障學生入學國民教育階段安置原則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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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本市109學年度實施班級總量限制學校為竹光國中、光武國中及培英國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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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貴校108學年度應屆畢業生設籍於前述國中學區並有意願就讀該校者,請轉知家長備妥相關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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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三個月內核發之戶籍謄本或新式戶口名簿影本(含現住人口、詳細記事),學生戶籍須與直系血親尊親屬或法定監護人同一戶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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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居住證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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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房屋自有者:房屋所有權狀影印本或108年房屋繳稅證明影印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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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非房屋自有者:經法院公證之租賃契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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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前項資料請以一生一份裝訂並彙整名單(格式如附表),於109年3月9日(星期一)中午前逕送本府教育處特前科或本市特教資源中心,逾期不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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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資料審查及排序錄取結果另函知相關學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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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0-02-17
{{ $t('FEZ005') }}2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