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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竹市東區青草湖國民小學

學藝活動及競賽訊息

轉知-本市辦理「112 年學校環境教育人員認證24小時研習」

{{ $t('FEZ002') }} 學務處|

主旨: 有關本市辦理「112 年學校環境教育人員認證24小時研習」乙案,惠請貴校鼓勵所屬踴躍參加,並惠予公假(排代),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環境教育法與教育部112年8月23日臺教資(六)字第1120083346號函辦理。
二、 依環境教育法第18條第1項與第2項規定,學校應指定人員 推廣環境教育,並取得環境教育人員認證;未依規定取得 認證者,各級主管機關及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不得補助 其環境教育相關經費。
三、 本府為提升學校環教推動人員之環境教育素養,以利後續於學校推動環境教育工作,委託竹蓮國小辦理之旨揭認證研習,請各校鼓勵所屬學校人員參加,各校認證人員比例將是來年度環境教育與相關經費補助之參考。
四、 研習資訊如下
(一) 日期:112年9月18日(星期一)至9月21日(星期四),共四天。
(二) 研習地點:新竹市竹蓮國小三樓會議室。
(三) 研習對象:
1、 新竹市市立學校未有取得環境教育人員認證之推廣環境教育指定人員者(如附件),務必指派一人參加,並以推動環境教育專責人員為優先。
2、 新竹市各校校長、候用校長、主任及業務承辦人員。
3、 對環教教育議題有興趣之本市教師。
(四) 請至研習護照報名,連結https://reurl.cc/zYVz1k。
五、 本計畫已連續辦理四年,若學校尚未有環教認證人員請務必派員參加,未來將不再辦理認證研習,若需認證研習時數請自費參加部辦研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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