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學務處|
| 新竹市政府 函 |
| 地址:300191新竹市中正路120號 承辦人:楊幃婷 電話:03-5216121#273 電子信箱:021261@ems.hccg.gov.tw |
受文者:新竹市東區青草湖國民小學
|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5年7月1日 |
| 發文字號: | 府教學字第1150112501號 |
| 速別: | 普通件 |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 附件: | 如主旨 (376580000A_1150112501_ATTACH1.pdf) |
| 主旨: | 檢送「各級學校115年暑假期間學生活動安全注意事項」宣導資料1份,請查照。 |
| 說明: |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下稱國教署)115年6月26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50060291號函辦理。 |
| 二、 | 為維護學生暑假期間安全,請各校運用集會或多元管道加強宣導旨揭注意事項,並鼓勵從事正當休閒活動,以增進學生健全身心發展,降低意外事件發生機率;另請學校多加關懷、瞭解學生身心狀況,並適時給予輔導及協助。 |
| 三、 | 暑假期間若獲知學生發生緊急重大事件或需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協處之事件,請確依教育部「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規定實施通報作業,並應先行以電話通報教育部校安中心或國教署校安中心,均有專責值勤人員實施24小時輪勤,聯絡方式如下: |
| (一) | 教育部校安中心專線電話:(02)33437855、33437856;傳真:(02)33437920。 |
| (二) | 國教署校安中心專線電話:(04)37061349;傳真:(04)233027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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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6-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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