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人事室|
主旨:函轉內政部修正「臺灣地區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進入大 陸地區作業規定」第8點、第11點及第2點附件1、第5點附 件4、 附件5、附件6,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內政部114年12月31日內授移字第1140934111號書函辦 理(併附原書函)。
二、旨揭作業規定業經內政部於114年12月31日以台內移字第 11409340841號令修正發布,並自中華民國115年1月1日生 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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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6-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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