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總務處|
1.欲申請本校114學年度校園場地長期租借者(3個月以上者),
申請時間自114年8月14 日(星期四 )起至114年8月25 日(星期一 )止,逾期不接受辦理。
審查時間:114年8月28日(星期四 )上午 10 時00分
審查地點:本校會議室
2.每次申請使用期間最長不得逾壹年。
3.申請者請事先於本校網站(青草湖國小首頁-公開資訊-新竹市東區青草湖國民小學校園場所使用管理要點參閱收費及使用規定後,填寫附件申請表一份、均需蓋印;並檢附課程內容資訊、課程收費標準(單價分析)等相關資料8份(如未附上恕難接受審查申請), 寄送或親送本校總務處事務組彙辦。
{{ $t('FEZ003') }} 2025-08-13
{{ $t('FEZ014') }} 2025-08-28|
{{ $t('FEZ004') }} 2025-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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