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人事室|
依據新竹市政府112年6月29日府教學字第1120101356號函辦理。
主旨:函轉公立各級學校編制內專任教師補休期限及轉任後續行補休規定,詳如附件,請查照。
說明:依據教育部112年6月28日臺教人(三)字第1124201793號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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