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務處|
主旨: | 轉知「2020總統教育奬」遴選活動,鼓勵踴躍申請。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108年12月17日臺教授國字第1080147511A號函辦理。 |
二、 | 推薦對象:就讀國內公立與已立案私立學校並具備中華民國國籍之108學年度在學學生。受推薦人於逆境中,仍能奮發向上、樂觀進取,並具下列條件之一: |
(一) | 發揮服務奉獻、孝行表現、友愛行為、體恤他人等情懷,對社會風氣有良善影響,足堪楷模者。 |
(二) | 語言、藝術、薪傳技藝、技能、科學、科技、資訊、體育、創新研發或其他領域,具有特殊才能,出類拔萃者。 |
三、 | 各校推薦注意事項: |
(一) | 曾獲得總統教育獎者,不得再參與評選。惟不同教育階段,且提出新具體事蹟及佐證資料者,不在此限。 |
(二) | 參加者應由推薦單位推薦,由總統教育獎委員會本公平、公正及公開之遴選方式,邀集相關單位共同辦理審查事宜。 |
(三) | 推薦單位應對學生平時表現及生活環境確實查訪,確認受推薦學生具有符合本要點所定推薦條件之具體事實。 |
四、 | 檢附「2020總統教育獎遴選分組實施計畫」1份,如需推薦申請請於12/25前洽教務處註冊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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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19-12-18
{{ $t('FEZ014') }}2020-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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